为关键项目分配足够的资金。 方案提出,依法用好5000亿元以上专项债券地方余额限额,并与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相结合,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在使用专项债务资金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的过程中,要注意创新机制,发挥撬动社会资本的作用。引导商业银行扩大中长期贷款,为重点项目提供充足融资。 引导政策性开发银行用好政策性金融工具额度和新增信贷额度8000亿元,优先支持专项债券项目建设。鼓励商业银行信贷资金通过银团贷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重要项目的中长期金融支持。 要抓紧制定支持制造企业、职业院校等设备更新改造的政策,金融机构要加大中长期贷款力度。继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节机制,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改革成效,促进降低企业融资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督促21家全国性银行完善内部考核、尽职免责和激励机制,引导商业银行扩大中长期贷款,为设备更新改造提供充足融资。 延长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免征期限 方案提出,分阶段实施降低部分乘用车购置税、继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放宽二手车迁入限制等政策。 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和汽车“品牌升级”系列活动,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 落实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政策,积极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和下乡。办好国际消费季、家电消费季、中华美食会、老字号嘉年华等活动。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尽快扩大市内一刻钟便捷生活圈试点,促进消费持续回升。 给予地方政府更多自主权,用好因城施策政策工具箱中的40多个工具,灵活运用阶段性信贷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关部门和地区要认真做好保交房、防烂尾、稳预期的相关工作,用好保交房专项贷款,压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防范风险发生,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加大对外贸新业态的支持力度。 方案明确,加大对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的支持力度,线上线下相结合,搭建境内外展示平台,支持企业稳定订单、拓展市场。 2022年底前,设立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加快出台更多支持海外仓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贸易促进机构和会展企业以“国内线上对口洽谈、海外线下商品展”等方式举办海外自办展,帮助外贸企业拓展市场、接单。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贸易金融产品,提高贸易融资服务水平。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为境外仓储企业和项目提供定制化信贷产品和出口信用保险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保障外资企业国民待遇,确保外资企业享受同等的扶企惠企、政府采购等政策。,推动一批标志性外资项目在制造业领域落地,增强外资在华长期发展的信心。 2022年底前,制定出台以制造业为重点的促进外资扩大规模、稳定外资数量和提高外资质量的政策文件,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高标准实施外资企业准入后国民待遇,确保外资企业依法依规平等享受相关支持政策。充分发挥外资企业专班作用,完善问题受理、协同办理、结果反馈等流程,切实解决外资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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